上海拼团购房235群(142)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19人申请入群

业主延期收房 物业费怎么算?

发布时间: 2016-05-10 10:56:26

来源: 综合整理

分类: 政策法规

5351次浏览


梅城一读者:我买的房子合同收房时间是2015年12月30日,但里面很多质量问题无法收房,导致我今年3月29日才勉强收房,然而物业费却要今年1月1日收起,请问合理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房时,开发商有无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文件《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有则该项目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业主如发现所购商品房屋质量存在部分问题,可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约定内容对该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但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物业管理义务,因此应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

责任编辑: linquanxiu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